临夏公司解散赔偿相关问题解答
绍兴刑事律师
2025-04-17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解散时需依法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,同时确保国有资产得到妥善处理。在公司解散过程中,应优先清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包括未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。若存在违规处分国有资产的情况,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》第三十条:公司解散时,如有未支付的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及经济补偿金,应先以固定资产变现后再解决这些问题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:用人单位在解散、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,应当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》第二十条:公司解散时,国有资产的处理需遵循国家相关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》第六十三条:企业破产时,劳动者享有的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及经济补偿金属于普通债权,但应在固定资产变现后的剩余财产中优先支付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》第五十条:违反规定处分或转移国有资产的,责任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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